粮油大厂暴大雷!108吨花生毛油藏强致癌物,口岸执法锁全部证据
一家粮油企业最不能出问题的地方是什么?不是销量,也不是利润,而是原料安全。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最近曝光的一张海关罚单,恰恰碰到了这条底线。超过108吨花生毛油被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,明明已经遭到退运,后来却再次申报进口。事情最终被海关查实,企业因此受到89万元处罚。最值得关注的,不只是这批油的问题,而是不合格原料为何还能重新进入进口申报程序。 这件事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:处罚结果是在2026年10月公开受到关注的,但涉事货物早在2023年就已经被查出不合格。2024年又发生了重新申报进口的情况。也就是说,这并非短短几天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,而是一起经历了货物退运、再次申报以及海关调查的进口违法案件。 从胶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情况来看,涉事企业第一次申报进口的花生毛油共有108575公斤。海关查验时进行了抽样检测,发现黄曲霉毒素指标超过国家标准。按照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要求,这批货物不能正常进口,随后被退运。到这里,监管部门已经明确给出了不合格结论。 正常情况下,企业面对这样的检测结果,应当弄清污染原因,依法妥善处理问题货物。然而,这批油被送往印度蒙德拉港后,并没有完成最终交付。企业称国外收货人未提货,之后又将相关集装箱装船运回青岛。令人不解的是,货物重新到港以后,企业再次办理了进口申报。 有人可能会问,海关每天处理那么多集装箱,为什么偏偏能够认出这批油?答案就在运输单证里面。工作人员核查发现,两次报关资料涉及的集装箱数量、箱号和商业铅封号码完全对应,就连质量证书、植物检疫证书和产地证书也没有变化。不同时间提交的材料,指向的却是同一批货物。 这些信息不是普通的重复数字。箱号能够确定运输使用的集装箱,铅封号码能够辅助核对货柜状态,随附证书则记录了货物相关信息。多项资料放在一起,可以相互核对。正是凭借这些记录,海关确认,曾经因为质量不合格遭到退运的花生毛油,再次被申报进口。 最终,海关认定企业存在以不合格花生毛油冒充合格花生毛油进口的行为,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89万元罚款决定。这里必须区分两件事:处罚决定能够证明企业的进口申报行为违法,但不能仅凭这份处罚,就认定这批油已经进入超市或者被消费者买回家。公开报道没有提供这样的证据。 那么,这批毛油究竟危险在哪里?问题出在黄曲霉毒素。这是一类由特定霉菌产生的有害物质,花生、玉米等农产品如果在种植、收获、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发生霉菌污染,就可能带入毒素。它与普通食物变质最大的不同是,部分受到污染的原料未必有明显的外观变化,不能只靠闻一闻、看一看判断是否安全。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,已经把天然黄曲霉毒素列为1类致癌物。这意味着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能够对人产生致癌风险,尤其需要关注肝脏健康。不过,致癌物分类并不是危险程度排行榜,不能理解为只要接触一点就会患癌。食品监管真正要做的,是尽可能减少人体通过日常饮食接触这类物质。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对花生油中的黄曲霉毒素B1设有严格限量,每公斤不得超过20微克。虽然微克听起来是个很小的单位,但这种物质不适合用普通食品杂质的眼光看待。此次案件已经明确存在超标情况,不过具体检测浓度并未在相关报道中公布,因此不能随意推算超标倍数,也不能编造可能造成的健康后果。 还要弄清楚,涉事货物叫花生毛油,不是已经完成全部加工、可以直接销售的瓶装成品油。毛油通常需要进一步精炼,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。然而,加工工序并不是不合格原料的通行证。部分污染物可以通过合适工艺降低,但处理效果取决于原料情况和技术控制,不能因此认为超标原料可以随便进口。 真正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,应该把检查工作放在更前面。花生收购时要关注原料品质,仓储环节要控制湿度和温度,生产之前还要根据风险进行检测。等到已经生产出毛油,甚至装船运往其他国家,再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,处理起来不仅成本高,还容易出现后续管理上的麻烦。 这次受到处罚的品品好粮油集团并不是一家缺乏经营经验的小厂。根据企业公开信息,公司成立于1996年,拥有较大规模的食用油及粮食加工业务,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48亿元。企业官网也强调重视食品安全,表示严格落实相应管理责任。对于这种规模的企业,公众自然会期待更加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。 但规模大,并不等于每一项操作都不会出错。此次事件真正暴露出的疑问是:当一批原料已经获得明确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后,为什么没有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限制措施?重新申报之前,采购、贸易和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核对过此前的检测记录?这些问题涉及企业内部的具体管理情况,仍需要更多信息才能回答。 值得注意的是,第二次申报并不是重新采购了一批来源不同的花生毛油。根据海关查明的证据,申报涉及的仍是此前那批货物。这意味着问题不只是检测指标不合格,还涉及对既有监管结论的执行。货物离开中国口岸之后,原先的质量问题并不会因为经过其他港口就自动消失。